“我的书屋·我的梦”征文活动
发布时间:2018-07-11 13:11:33 作者: 阅读:6303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开展,加强农家书屋维护使用,推进农家书屋深化服务、提质增效,丰富农村中小学生文化生活,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决定,于2018年6-9月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征文活动。
一、活动目的
开展农家书屋阅读征文活动,让农村少年儿童学习做人、学习立志、学习创造,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长,让农家书屋成为农村少年儿童的精神乐园和第二课堂。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新闻出版署和教育部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协办单位:象州县图书馆及其分馆、基层服务点
象州县农家书屋服务点
三、活动对象
象州县农村中小学生
四、征文要求
中小学生在阅读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征文写作,以“我的书屋·我的梦”为主题,反映农家书屋建设发展给自己带来的收获、感受以及给家乡带来的变化,力求主题鲜明、言之有物,贴近书屋、情真意切,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读书圆梦的精神面貌。征文题目可自拟,文体不限,严禁网上下载或抄袭。
五、报送要求
1、征文截稿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纸质稿可邮寄到图书馆,图书馆地址:象州县图书馆(象州县温泉大道126-2号),邮编545800;电子件请自行报送至象州县图书馆电子邮箱为:tsg2306@163.com。此后再由图书馆按上级要求逐级报送。
2、电子件征文标题用华文中宋二号字,正文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段落行距27.5磅。
3、征文末页应写明作者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校班级、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农家书屋所在地:XX镇(乡)XX村(XX屯)农家书屋。
4、每篇征文作者只限1人。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象州县图书馆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