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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我的书房故事”征集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9 16:22:15 作者: 阅读:5406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科学推广并有效指导社会阅读,全面推动全民阅读风尚,不断提升民众文化素养,更好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与书结缘、与书为伴、与书同行”的文化风尚,打造书香社会。为此,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定于2018年6—8月开展2018年“我的书房故事”征集活动,我馆作为此次活动协办单位鼓励广大读者积极参与。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西桂林图书馆
      协办单位:象州县图书馆
二、征集时间
      2018 年 6 月 10 日—7 月 15 日
三、征集内容
作品须围绕主题撰写,可参考以下内容延伸:
      1.“我的(城市)书房故事”。城市中的图书馆、书店等是市民的公共书房,每天络绎不绝的读者都与其发生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2.“我的(家庭)书房故事”。书房或是书架体现了一个家庭的文化品位,伴随着家庭成员的成长,也有着许许多多难忘的片段和瞬间。
      3.“我的(校园)书房故事”。从小到大,我们求学的过程中,那些校园中的图书室、图书馆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也有着许多值得分享的故事。
      4.“我的(行走)书房故事”。爱书之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选择与书结伴,也许是几本书,也许是手机里的 APP,随身的阅读,让我们不断的成长。
      5.“我的书房故事”。兴之所至,既是书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所发生的故事,都可以一同分享。
四、征集要求
      1.作品需为原创,内容紧扣主题,积极向上,同时具有时代性、创新性、文学性。
      2.征集形式(二选一):a.征文案例:内容紧扣主题,统一要求为 word 格式,限制在 1500-3000 字;版式统一规定为 A4 纸,标题为小二号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可适当插入相关照片(书房、书店、城市、校园等场景),图片标题为小五号宋体。b.视频案例:拍摄作品应构思精巧,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能够清晰、完整地讲述一段“我的书房故事”,并辅以字幕或旁白说明。要求视频时长 3-5 分钟,高清 MP4 格式,清晰度不低于 1080P。
      3.提交作品凡未附特殊声明,视作者同意委员会修改编辑和发布文章、作品(来稿一律不退)。
      4.附件2----2018年“我的书房故事” 征集作品登记表,在资源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案例征集须知
      1.此次征集活动以图书馆为单位报送应征作品,不接受个人投稿。我馆将作品收集整理好作品后统一报送至桂林图书馆。
      2.征文与视频投稿均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投稿作品与报名表须一并提交,文件命名为“我的书房故事”+作品题目+作品形式+选送单位,务必注明选送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对获奖作品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选送至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参加此次活动的全国评选。
七、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2018年6月10日——7月15日,将参赛作品发送至象州县图书馆电子邮箱(tsg2306@163.com);
      2.评审时间:2018年7月20——8月6日,作品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进行奖励;
      3.上报时间:2018年8月10日,将优秀作品选送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由委员会邀请专家评审,给予优秀作品奖励并颁发证书。
八、联系方式
      象州县图书馆 0772-4362306;
      邮箱:tsg2306@163.com。